学院通知
转发人事处“关于2018年度“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4  点击:

关于2018年度“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8年度“千人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基本要求

国家“千人计划”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创业人才项目、青年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新疆西藏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条件详见《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二、主要政策调整

1、“新闻传播学”纳入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中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

2、国家“千人计划”所有项目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3、国外高校取得终身教职的副教授可正常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不再视为破格。国外高校毕业、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非华裔人员,出站一年内可申报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

4、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5、非华裔外籍人员可用英文填写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书有关内容。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年度申报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等,破格引进的应附破格说明。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才办,联系电话6392071。

2、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电子文档(外专千人纸质申报材料需报送3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四、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学院应组织专班开展千人计划人选申报,形成材料初稿后,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到学校。

2.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引才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人事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2018年千人计划申报材料

人事处通知链接:http://xtbg.ctgu.edu.cn/oa/info/infoShowAction.do?method=getInformation&id=52aaa33f63054d160163ba720645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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