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按照《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面向国内外开放,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与本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项目。此次开放基金拟资助课题1~3项,每项3~15万元人民币。
一、目前实验室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珠江河口水沙运动及河床演变规律研究;
2.复杂河口治理技术;
3.生态江海堤围建设及安全保障技术;
4.南方城市防涝技术、南方水资源优化配置与节水研究。
二、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说明
1.申请者根据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兴趣自由选立课题,鼓励具有开拓性、前瞻性的创新性研究和交叉研究。
2.开放课题主要用于支持依托单位以外的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合作进行研究,外单位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3.开放课题基金经费主要用于申请者开展合作研究所需要的实验材料费等。
4.开放课题执行期为二年,申请金额为3~15万元。预计资助计划1~3项左右。经费管理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包括与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高级访问学者经费等。
5.申请者按照《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认真填写《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重点实验室处(包括电子版)。
三.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
2.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中必须含有一名以上的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研究人员。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每年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
3.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工作进行创新。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4.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在原单位完成项目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备案;如调入单位具备条件,也可将项目转到调入单位继续研究,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项目负责人—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5.成果验收:项目完成3个月内,由实验室组织课题验收专家组,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
6.成果管理: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其作者当中必须含有为合作研究人员的实验室固定人员,同时重点实验室必须作为合作单位(中文: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英文:Guangdong Key Laboratory of Hydrodynamic Research),成果中并应标注有“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oundation of Guangdong Key Laboratory of Hydrodynamic Research”。未署重点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飞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16号
联系电话:020-38036683 电子信箱:894242599@qq.com
附件: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2018-2019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